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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庭庭长李盛荣获第三届海淀区“巾帼十杰”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2-03-08 09:14:54 打印 字号: | |

为弘扬北京精神,大力宣传在海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中涌现出的各行各业先进女性典型,31日,海淀区纪念“三八”妇女节暨第三届“巾帼十杰”颁奖典礼活动在海淀剧院隆重举行,典礼上揭晓了10名第三届海淀区“巾帼十杰”,我院劳动争议庭庭长李盛荣被授予该项荣誉称号,并作为嘉宾在典礼中发言。

海淀区“巾帼十杰”评选活动由区委组织部、区妇联、区总工会以及区人社局共同举办,每年举行一届。本次评选活动面向海淀区属各单位或海淀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女性,活动经由组织推荐、初选、复选等环节,最终推选出十名候选人。李盛荣同志经层层选拔,最终在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

李盛荣同志自20006月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000余件,工作中,李盛荣同志始终兢兢业业,自2001年专门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起,她就十分注意探索该类案件审判的新方案和新方法,她曾开创通过骨龄鉴定确定童工的先河,也曾率先审结涉及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海淀区科委、北京图书馆、北京交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多例疑难复杂的人事争议案件及涉及外埠农民工工伤、保险、退休、核定工龄等重大疑难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2011年担任劳动争议庭庭长后,李盛荣同志带领劳动争议庭这支年轻的队伍努力进取、勇于拼搏,圆满完成了院党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劳动争议庭也获得院红旗单位、“北京市法院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李盛荣同志凭着踏实勤奋的工作作风,精湛出色的业务能力,勇于创新的工作精神,知人善任的管理水平,廉洁自律的个人修养,赢得了领导的信任和同事的支持,赢得了群众的好评,维护了人民法官的尊严和形象。

责任编辑:韩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