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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上午十时五分,在本院第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东海盗窃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3-07-08 14:45:24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上午十时五分,在本院第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东海盗窃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责任编辑:韩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