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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上午十时五分,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强危险驾驶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3-07-15 14:05:21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上午十时五分,在本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强危险驾驶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韩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