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开庭公告
我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少聪故意伤害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3-07-15 14:26:42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上午十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少聪故意伤害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
责任编辑:韩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