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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闫帅盗窃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3-07-22 13:55:46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上午九时整,在本院第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闫帅盗窃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韩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