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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上午九时五分,在本院第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欢盗窃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3-07-22 13:56:33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定于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上午九时五分,在本院第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欢盗窃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韩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