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在法院内的传播风险,规范法院工作人员行为,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结合法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
本文由海淀法院专家委员会委员齐惠君、孔庆龙两位医生提供指导建议,感谢两位专家的支持。
齐慧君
主任医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科眼底激光中心主任,兼任中国老年医学会眼科分会眼底病学术工作委员会、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糖尿病学专业委员会糖尿病眼病学组等单位委员、国际眼科杂志中文版审稿人等社会职务。
孔庆龙
解放军总医院肿瘤外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从事普通外科临床工作三十余年。兼任北京乳腺病防治学会转化医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委员等社会职务。
1.监测排查与出入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主要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
(一)监测排查
1.全院人员每日上报健康状况,每日上午、下午测量办公点住宿人员体温一次,形成文字记录,数据汇总后当日上报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外地回京人员居家隔离14日,外地回京需要在办公点住宿的,第一时间安排至法院临时隔离点予以隔离。在京干警不得擅自离京。
3. 接触法院内发现的疑似病例的工作人员,应临时隔离,待疑似病例解除疑似后结束隔离;疑似病例确诊后,接触者应隔离14天。
(二)出入管理
1.各办公点设置唯一出入口,进入办公区者,须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并自觉接受体温测试,体温或症状异常者,应主动配合予以隔离。
2.设立应急隔离区域。在法院发现有可疑症状人员、疑似或确诊病例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诉讼当事人及食品供应、垃圾清运、司法专邮、基建维修等外单位人员,要求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对体温异常者劝阻离院,并记录信息,注明“姓名、性别、联系方式、来院时间、离院时间、家庭住址”。
4.对当事人区、办公区分区管理。从院外、当事人区进入办公区,进行鞋底消毒、手卫生消毒。可在安检口、接待窗口、当事人区与办公区间出入口增设速干手消毒剂、鞋底消毒设施。
2.清洁与消毒
依据防控需要,可分预防性消毒、随时消毒、终末消毒三类。消毒对象包括法庭、接待大厅、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楼道、办公用车等场所或工具的地面、空气、墙面及物品表面等。
(一)预防性消毒
1.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地面可用效氯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为防止滑倒和保护皮肤,在作用30分钟后用干燥的清洁抹布(地面可用干燥的清洁拖布)擦拭干净。个人办公电话每日用75%酒精消毒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以增加至四次。重点消毒的区域是听筒、手柄和话筒,拨号按键和放置电话听筒和话筒的区域也应消毒。
2.空气消毒:以通风换气为主,每天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如使用空调,应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未使用空调时应关闭回风通道。
3.食堂消毒:一是每日所购原材料进入厨房之前须用酒精对外包装消毒。二是餐饮具、厨具应先彻底清洗去污再消毒。首选热力消毒法,在水煮沸后持续加热消毒15-30 分钟;或在蒸汽产生后持续熏蒸15-30分钟。也可使用远红外线消毒柜,125℃维持15-30分钟,温度降至40℃以下开箱使用。三是每日每顿餐后对食堂区域进行消毒。
4.卫生间消毒:地面及墙面可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拖擦,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或擦拭;清洁用品使用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用后晾干。
5. 垃圾处理:提供废弃口罩指定垃圾桶并进行统一消毒。加强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6.空调设备消毒:定期对中央空调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若在法院内发现疑似病例,全院停止使用中央空调。
(二)随时消毒
法院内若发现疑似病例,全院范围内停止使用空调,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对疑似病例和密接人员的环境、生活用品、排泄物、呕吐物、运输工具等进行随时消毒。
(三)终末消毒
法院内若发现疑似病例,送至医院送院治疗后,临时隔离环境、交通运输工具应及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四)常见消毒剂及配制
均以配制有效氯浓度500 mg/L的消毒剂为例。84消毒液(标识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与水为1:100比例稀释。消毒粉(标识有效氯含量12%,20克/包):1包消毒粉加4.8升水。含氯泡腾片(标识有效氯含量50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五)注意事项
1.酒精、84消毒液,必须分开储存,不得混合使用。
2. 使用酒精消毒需注意消防隐患。用酒精消毒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禁止吸烟;勿直接喷洒酒精,采用擦拭方式,消毒时保证通风,附着有酒精的毛巾等布料清洁工具,在使用完后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后放通风处晾干;储存时,应避光存放防止倾倒破损。
3. 配置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长袖橡胶手套、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消毒完成后立即洗手。
4.清洁或消毒后应设置警示标识,避免跌倒。
3.个人防护
个人防护的基本要求:通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拼车上下班注意控制同乘人数;办公期间佩戴口罩,戴口罩前及脱下口罩后进行手卫生消毒;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减少与他人接触,以点头礼取代握手,条件允许时,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一)防护用品使用
1.工作、出行人员:办公期间及外出进行调查、保全、执行前往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在非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推荐使用一次性医用口罩。
2.安保、窗口接待、参与社区值守人员:因接触人员较多,工作环境为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准备手消毒液、消毒纸巾等物品。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
3.接触法院内发现的疑似病例的工作人员、临时隔离室消毒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手套、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二)手卫生
1.应随时进行手卫生消毒,特别是戴口罩前、摘口罩后,手脏时,咳嗽或打喷嚏后,制备食品之前、期间和之后,用餐前,接触卷宗、当事人后。
2.运用六步洗手法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再用一次性纸巾擦净手。
(三)个人健康状况监测
每日测量体温。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居家隔离或就医。
4.办公过程安全防护建议
(一)电梯使用
1.尽量不乘坐或少乘坐电梯,电梯间拥挤时,可等候下一辆电梯。
2.电梯间放置抽纸及按键贴膜,避免接触按键。
3.电梯内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人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
4.电梯每2小时消毒一次;非人流高峰时间,打开电梯门进行彻底通风。
(二)更衣室使用
1.轮流使用更衣室。
2.外套、制服脱下后挂在通风处,避免与贴身衣物混合放置,及时清洗制服。
3.无人使用时,保持更衣室开门通风。
(三)就餐安排
1.除驻点人员实行一日三餐制度,对其余干警每日仅提供午餐。
2.自带餐具,分时段取餐,分散用餐。
(四)会议安排
1.减少非必要的当面会议。
2.建议自带饮水或提供瓶装水,减少瓷质水杯使用。
3.会前测量体温并记录参会人员情况。
4.每次会后对会场进行通风消毒。
(五)当事人疏导
对安检口、诉讼服务和立案大厅、交费处等待人员引导分流,减少聚集。在法院内显著区域,采用视频滚动播放或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开展防控健康宣教,提示当事人保持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距离、减少交谈、及时洗手等。
(六)卷宗交接整理
建议当事人提供电子版诉讼材料,工作中传阅电子版,减少交接频率。窗口接收纸质文件戴手套、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每次交接、整理卷宗前后洗手。如有必要对纸质卷宗消毒,可使用紫外线消毒柜,照射距离不超过2米,时间不少于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