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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职场性骚扰后,蒋南孙的这个举动,涉嫌刑事犯罪
——法律陪你一起看《流金岁月》
作者:秦鹏博  发布时间:2021-01-18 10:45:35 打印 字号: | |




都市言情剧《流金岁月》正在热播,在感慨两位女主姐妹情深的同时,剧中的争议情节也引发了网友讨论。马师傅挪用公款买包,朱锁锁需要返还吗?遭受大罗职场性骚扰,蒋南孙应该怎样维权?蒋南孙向大罗索要7万元项目奖金,构成敲诈勒索吗?让我们一起用法律揭开《流金岁月》中的热搜谜底。



一、马师傅用公司钱买包,朱锁锁需要返还吗?


剧中,司机马师傅每天开着豪车,冒充精言集团的高管,为了博取朱锁锁的欢心,马师傅更是挪用公司钱款购买奢饰品送给锁锁。东窗事发后,叶谨言顾念旧情,只是辞退了马师傅没有报警。朱锁锁在向叶谨言送回奢饰的包包时,说了一句“我也是受害者,我本来可以不用交出来的”。

那么问题来了,朱锁锁真的不用交回这些赃物吗?

首先,法律如何评价马师傅用公司钱买包的行为?精言集团是叶谨言创立的一家公司,并非国有企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为六万元,显然马师傅犯罪数额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

然而,精言集团并没有报警,民事上如何认定马师傅的行为?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民法上称为不当得利。按照法律规定,受损失的一方有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到的利益的权利。

其次,精言集团可以要求朱锁锁返还吗?答案是,刑事上应予追缴,民事上可以撤销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三)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的;(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由于马师傅是将奢饰品无偿赠与朱锁锁的,办案机关应予追缴。

话说回来,马师傅的案子并没有走刑事程序,精言集团要求朱锁锁返还的话,只能基于不当得利中的第三人返还义务或者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不当得利受领人将其所受领的标的物无偿让与第三人,则于受领人因此免除返还义务的限度内,第三人对受损失者负返还责任,这就是不当得利制度下第三人的返还义务。

另一个方法是通过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方式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且无偿行为,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马师傅的赠与行为发生在不当得利之债发生之后,当马师傅无法偿还公司欠款,精言公司亦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

现实生活中的职务侵占或挪用公款用于打赏主播的案件情况可能更为复杂,网红主播及直播平台是否有义务返还打赏的费用,返还数额,都是很难界定的,这有赖于进一步理清法律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二、遭受大罗职场性骚扰,蒋南孙应该怎样维权?



剧中,大罗借口带蒋南孙去工作室看图纸,对蒋南孙进行性骚扰。聪明的蒋南孙从进门开始,就用手机录音,恰巧李一梵赶来撞到了大罗性骚扰的这一幕。

蒋南孙有录音证据,又有证人,该如何维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了反性骚扰条款,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将“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列为新增案由,蒋南孙可以据此要求大罗承担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蒋南孙亦可以因单位没有建立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没有有效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向单位主张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蒋南孙及时报警的话,大罗也会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

然而,蒋南孙并没有理性维权,盲目替父还债的她,做出了一个足以使她遭受牢狱之灾的举动。

 

三、蒋南孙向大罗索要七万元项目奖金,构成敲诈勒索吗?



蒋南孙在遭受大罗性骚扰后,并没有选择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选择了私了,私了的方式便是大罗支付蒋南孙七万元的项目奖金,并在以后的每个项目中给蒋南孙百分之十的提成,否则蒋南孙会揭发大罗的性骚扰行为,让大罗名誉扫地并丢掉工作。大罗怒吼,“你这是敲诈!”

那么问题来了,蒋南孙构成敲诈勒索吗?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一个真实的司法案例:

刘晓红(化名)得知女儿在驾校学习期间遭到教练性骚扰,非常气愤,便叫上刚刑满释放的史姓兄弟二人,一起找教练赔偿女儿精神损失费五万元。驾校教练迫于对方威胁和担心自身名誉,同意赔偿五万元精神损失费,先给了三万元,剩余两万元打了一张欠条。而后,驾校教练向公安机关报案。

因三名被告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系坦白;案发后被告亲属已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被害人对三被告人行为表示谅解,且被害人对案件的引发具有一定的过错,法院对三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其中被告人刘晓红犯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依据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蒋南孙实际拿到了大罗给的七万元“项目奖金”,已经构成数额巨大。

很多人在想,蒋南孙受到了侵害,这是她应得的补偿。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这涉及如何认定“维权型”敲诈勒索的问题。

剧中蒋南孙的行为,除了没有实施人身安全威胁,和刘晓红的行为高度相似,虽然蒋南孙在项目工程中有所贡献,但其索要的金额,大大超出其应得的部分,属于过度维权。蒋南孙的这个举动,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可见,剧中蒋南孙反击职场潜规则的方式并不明智,愿大家在工作生活中,保护自我,理性维权。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