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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买了古玩字画,是被坑还是捡漏?快和这些诈骗套路对照下
作者:陈文  发布时间:2022-08-24 17:09:19 打印 字号: | |

 

一直以来,古玩、字画、玉石、邮票等收藏品因具有升值空间和艺术价值而广受投资者追捧,近年来常有犯罪团伙以“拍卖公司”名义,假借帮助老年投资者拍卖收藏品之名设计骗局,收取拍卖费、推广费、宣传费等,诈骗老年人钱款。北京海淀法院的法官陈文为大家讲解养老诈骗套路之收藏品骗局。


 案 情 简 介 

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间,被告人王某作为实际负责人,注册成立多家拍卖公司,伙同二十多名被告人给老年人拨打电话,要求被害人将收藏的粮票、邮票、硬币、书画等藏品带至公司,后虚构能帮助被害人将收藏物品高价拍卖,骗取二百余名老年被害人共计600万余元。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二十三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刑罚。


收藏品“三大套路”

1.以公司业务员的身份拨打电话广撒网,寻找老年人目标

2.约被害人到公司面谈并对收藏品进行虚高估价

3.帮助寻找买家或代为拍卖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本案中,在缴纳拍卖费等保证金骗取被害人入局之后,犯罪分子在酒店等临时租用场所组织虚假拍卖会、展览会,对被害人的收藏品进行流拍处理,再次让被害人缴纳推广费、宣传费,进一步诈骗老年人钱款。


警惕“三大陷阱”

一是温情陷阱。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善良、热情的心理,和老年人打感情牌,全程服务贴心、周密,附赠纪念品、小礼物,一步步取得老年人信任,骗取钱财。

二是捡漏陷阱。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不给子女拖后腿,给自己找条出路”的投资想法,将实际短期内并无明显升值空间的收藏品,鼓吹成具有极高的收藏升值获利空间的珍藏品,并许诺高价帮助出售或代为拍卖,借以欺骗老年人。

三是场所陷阱。犯罪分子办公场所和活动地点均在大厦、写字楼等商业区,同时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注册成立拍卖文化公司,借助拍卖公司外壳实施诈骗,导致犯罪场所具有合理、正规的外在假象,迷惑性、隐蔽性强。

 法 官 提 醒:

一是要警惕接听以推销推介、免费赠送礼品为内容的陌生电话。不法分子常利用老年人宜轻信他人的心理,以免费鉴定“老物件”或者赠送珍贵纪念币等小礼物为诱饵,骗取被害人到公司面谈。

二是要理性判断藏品价值,切勿盲目轻信高价许诺。现实案例中,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对收藏品市场鉴定、估价和拍卖等专业领域存在认知局限和渴望“捡漏”“升值”的投机心理实施诈骗。所以,一定要对自己的藏品价值有客观理性的认知,不要因为高价诱惑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三是要审慎甄别机构资质。不能简单以公司环境、规模和装修等表面现象判断经营状况。

四是投资前需提高警惕,三思而行。不要轻信投资的收藏品升值快、高回报、无风险的谎言,提高投资的风险意识。同时,注意留存交易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原件,提高证据意识,一旦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及时挽回损失。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