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开庭公告
我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下午十四时整,在本院东2-23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佳与北京华钜津桥联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11-07 09:34:54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定于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下午十四时整,在本院东2-23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佳与北京华钜津桥联合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责任编辑: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