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1)京0108执4812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
(2018)京0108执4812号
(2020)京01民终5824号
执行依据:
(2021)京0108民初51581号
被执行人:
李扬,男,1988年6月27日出生,朝鲜族,住北京市海淀区二里庄小区41楼,公民身份号码11010819880627****。
执行标的总额:
203301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未执行标的额:
2022859元及利息、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的,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李扬财产(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给予被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等方式,或直接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海淀法院执行局。
举报联系电话:
82956052 18611018257
联系人:韩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