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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定于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山后大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张伟等诈骗罪一案
  发布时间:2023-05-15 09:25:54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公告


我院定于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本院山后大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张伟等诈骗罪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责任编辑: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