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关村电子一条街”,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第一个国家级人才特区。这片土地不断孕育着新科技、新产业、新挑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扎根在这片沃土上,这里的知识产权法官也因此成为一份始终要与科技、文创浪潮并行的职业。
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中国版权行业十大热点案件、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北京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日拱一卒,聚沙成塔。
她,是北京法院第六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标兵”第一名,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栖鸾。时至今日,王栖鸾已从事知识产权审判11年。
对王栖鸾而言,人生和办案皆如习字,唯有经过多年磨练,方能妙在心手、举重若轻。
精研审判 攻“新”克难
2010年7月,从对外经贸大学取得硕士学位后,王栖鸾考入海淀法院,她一入院便被分在知识产权审判庭工作。从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令她感受最深的是知识产权领域的新类型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越来越多,首例案件也越来越多。如何给新类型案件以专业有力的司法回应?王栖鸾常从受众角度去反观自己的庭审和文书,并从中雕琢提升,她致力于在严谨、流畅且具有法律美感的庭审节奏与裁判行文中,推动问题的解决。
2019年,王栖鸾审理了“全国首例域名解析商侵权纠纷案”,该案首次涉及域名解析服务的性质等难点问题,且作为原告的商标权人是涉外主体,案件裁判直接关系到国外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认识。
这起案件的原告在门窗等商品上享有特定商标。原告起诉称,有三家网站的域名与原告特定商标相似,且在商品介绍中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标识,易使公众产生混淆。被告作为域名解析服务商,为涉案三域名提供域名注册及解析服务及“隐私保护”服务,使得原告无法获取上述侵权网站注册人的信息。且原告多次致函要求被告停止为涉案三域名提供域名解析服务,但是对方均予以拒绝。原告认为被告未及时停止侵权行为,造成损害扩大,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主持好一场庭审,就像完成一件作品。”庭前,王栖鸾下足功夫,着力挖掘庭前会议“互动”功能,“引导当事人共同梳理主张、固定证据,把焦点说清楚弄明白。”在把握案件全貌后,她在庭审中突出重点和逻辑,让当事人的交互、对抗有序推进。在充分查明域名解析服务技术原理的情况下,王栖鸾首次认定域名解析服务商为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考量权利人权利保护、网络用户利益及域名服务相关行业发展的利益平衡,认定域名解析商虽然未停止解析、但是进行了“转通知”,并在诉讼中披露了涉案三域名注册人的相关信息,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协助义务,应属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
在裁判文书中,王栖鸾创新性地明确了域名解析商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披露方式,并对域名解析商完善投诉处理机制提出了建议。原告败诉后未上诉,充分认可法院的判决结果和论理。
知识产权案件证据数量动辄上百份,“疑难案件庭审前,我会先行撰写判决的事实查明部分,结合庭前会议明确开庭审查重点,以判决思维反向引导事实查明。”王栖鸾说。写文书就像绘制一幅通往定分止争的地图,意在当下,更映照未来。精细打磨每一份裁判文书,是王栖鸾多年来的坚持。写作时,王栖鸾注重案件事实的梳理归纳,让论理部分与事实查明逻辑一致、前后呼应,在繁简有度、一气呵成中展现裁判思维。在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网上互评比活动中,王栖鸾撰写的裁判文书连年获奖。
胸中有“数” 勤思笃行
多年行于新类型案件“一线”,王栖鸾敏锐地认识到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于人民生活的重要意义。王栖鸾审理的“抓取使用‘贝壳网’房源数据案”不仅首次涉及房源数据集合这一新型数据形式,还触及房产经纪行业的顽疾“虚假房源”问题。在这起案件中,贝壳网积累了海量真实房源数据,被告通过技术手段抓取、存储贝壳网中的房源基本信息、交易信息、特色信息、实勘图、全景图等相关数据,并通过自身应用程序等途径传播。
在案件审理中,王栖鸾通过对近百份证据的审查和技术事实的查明,从厘清《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边界入手,肯定了房源数据集合的可保护性,认定抓取使用房源数据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行为保全申请审查过程中,为了防止被告在得知相关证据后采取应对措施,王栖鸾在未告知被告、也未向其送达相关证据的情况下,组织双方进行了现场勘验,按照原告取证的步骤再现了取证中的相关结果,并对勘验结果当场固定。确认了被告以更隐蔽的方式变相、持续实施被诉行为的事实,并最终作出了行为保全裁定,及时制止了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案判后,被告也对王栖鸾的文书论理表达了由衷认可,并积极履行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相关义务。该案的裁判,对规范房产经纪行业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出了有力的司法声音。
对于能对行业和社会产生较强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件,王栖鸾注重多维度挖掘。“判决所能体现的内容是有限的,案件背后还蕴含着很大的财富。”
“啊五环,你比四环多一环。”“啊牡丹,百花丛中最鲜艳。”两首不同年代耳熟能详的歌曲,曲同词不同,什么情形下构成侵权?2019年,王栖鸾审理了“《五环之歌》广告词改编权纠纷案”。判决中,王栖鸾对《牡丹之歌》是否为合作作品这一前提性问题进行了清晰论述,认定本案中的“奉曲填词”行为未侵害原告的改编权。
“本案判决对不同作者完成的可分割合作作品,尤其是词、曲作者不同的合作音乐作品的著作权行使主体、侵犯改编权的边界及认定规则,做了清晰的司法确认。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的原因是原告不具有权利请求的基础,并非确认被告不构成侵权,故对可分割合作作品的权利保护、救济,具有反思和实践借鉴价值。”这是“2019年度中国十大娱乐法事例”选择该案的理由。
“栖鸾姐的钻研精神有目共睹,对于疑难案件她会做大量的功课,如检索类案,学习各个法院的典型文书、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会议纪要等;出了什么新的好书,还有业内知名公众号的好文章,她也会第一时间推荐给我们。”在助理张筠曼看来,王栖鸾是个身上自带“番茄钟”的师父。重视调查研究是海淀法院的优良传统,也是这个“北京法院科技创新审判特色人才高地”重要的育才抓手。作为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栖鸾笔耕不辍、冲锋在前,并将自己的所学所知及时分享给小伙伴们。
“少年辛苦终身事,莫向光阴惰寸功”,儿时习字时,她就将这句话铭记在心,如今走过的每一步路,都力求饱满、挺拔。
笔底春风,一字见心
近年来,海淀法院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知识产权案件“源头回溯”治理机制不断拓宽覆盖面。王栖鸾充满热情地投入到这项事业之中。每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都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王栖鸾作为主要执笔人,围绕“互联网+教育”“新类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等主题撰写了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并发布典型案例。
随着网络直播产业迅速崛起,网络直播行业参与主体多、盈利方式多元的复杂业态,对著作权保护会产生哪些危害?2022年,王栖鸾发表文章《规制网络直播行为的著作权专有权利刍议》,她还作为主要执笔人之一撰写了《关于网络直播侵害著作权纠纷的调研报告》,对近五年全国涉网络直播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总结审理难点及裁判规则,荣获北京市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合作撰写《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中适用行为保全的审查要点》获得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
此外,王栖鸾还多次赴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地开展巡回审判;与行业内的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等针对网络游戏、商业秘密保护等行业关注的司法实务问题开展研讨。除了担任北京市法官兼职教师、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向业内同行分享知识和经验,王栖鸾还为中央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讲授司法实务课30余次。
以案为“媒”,树立起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共识,这是王栖鸾的法治心愿,亦包含着她对知产审判不变的初心。“我热爱知产审判事业,热爱我们的集体。我会因自己为集体发展所作的努力而感到快乐和满足。”王栖鸾表示。
在海淀法院民事审判五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这个“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里,王栖鸾从一名法官助理成长为青年法官,到如今成为庭室骨干和业务标兵,她注重提升团队成员的整体办案水平。
“栖鸾姐会有意锻炼我们总结、梳理类案的能力,以要件式审判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有些庭开完,我觉得没开明白,栖鸾姐会给我仔细讲解她的思路。”张筠曼说。
此外,王栖鸾还注重发挥团队成员的特长,“95后”书记员鲁子君工作之余喜欢打网络游戏,在涉及网络游戏的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中,王栖鸾向他学习与游戏主播相关的行业背景,帮助理清审理思路。王栖鸾微笑着说:“我们之间只有分工、责任不同,并无高低等级之分,亦师亦友、共同成长。”2020年,王栖鸾审判团队被评为第二届北京市法院模范审判团队。
无论工作多么繁忙,王栖鸾都始终保持着一分从容。多年的习字经历已深深影响了她的个人特质。王栖鸾最喜欢柳体,原因是“有种风骨清奇的利落”。人如其字,王栖鸾的得体、雅致,始终让人感到如沐春风。
在工作中遇到压力,或是在生活中碰上难过的沟坎时,王栖鸾会将宣纸展开,将毛笔蘸上墨汁写几个字,心便静了下来。“书法与我不仅是益友也是良师,是我坦然面对生活、保持乐观心态的宝贵财富。”王栖鸾说。
清风出袖、明月入怀,王栖鸾的笔底,流淌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春风,亦书写着属于自己的明月清风。
(文章原载于《法律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