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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向:良好写作的过程结果水到渠成
作者:李丽向  发布时间:2023-07-07 17:15:13 打印 字号: | |

李丽向,综合审判庭法官。合作撰写的论文在今年全国法院系统第三十四届、北京法院系统第三十四届学术讨论会中荣获二等奖、一等奖。

作为论文写作小白,能够在学术讨论会中获奖真的很幸运。虽然当前的能力距离传授大家写作方法还很远,但两次参与学术讨论会确实让我收获了许多体会和经验,想与君分享。

为什么要参加学术讨论会?

相信很多新入职的大学生会有这个疑问:“好不容易走出了校门,为什么还要写论文?”抑或是有些入职较久的法官助理会想:“写论文对于入额会有好处吧?”其实我曾经也经历过这样的思考阶段。但这种怀疑或功利的思考方式并不能够让写作变成一种长久的习惯。当我转变思维方式,将写作看作是一种基本职业要求时,写作也就成了坚持的日常。我们从事的是一门极其综合和专业的工作,需要具备充足的知识储备、缜密的逻辑思维、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扎实的写作功底。论文写作无疑是锻炼上述能力的最好方法。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我们不光能梳理实践中遇到的复杂法律关系,对某一疑难问题有系统地认识和感悟,作为法律人所应具备的职业能力也能得到迅猛提升。这为今后我们能够更好地撰写法律文书、更好地裁判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我的观点是,永远不要把获奖当作论文写作的唯一原因,而是要将它看作是一种职业的基本要求,当成是一种职业习惯。这样,即使获不了奖,我们也在梳理疑难法律问题中得到了锻炼,审理起案件也能得心应手。

如何选题?

“好的选题论文就成功了一半。”要想写出好论文,必须要选出“真问题”。所谓的“真问题”,是指在法学领域理论和实践中真实存在的问题,即要么能够提出理论创新,要么可以解决实践问题。作为法院人,我们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每天都穿梭在各种法律问题中,并且在持续性地尝试解决各种实践问题,我们更容易接近和发现“真问题”。因此,要重视日常积累,制作专属“法律问题”收集册,对日常工作中遇到感兴趣或疑难问题进行收集,以备后续研究所用。

什么可能是“真问题”?我的理解是,如果有未被发现的法律现象或者对已发生的法律现象本能地感到不解,可能是“真问题”;如果与我们的法律常识或一般法律认识相冲突,可能是“真问题”;如果一个法律问题争议很大却无定论,可能是“真问题”…… 总之“真问题”永远是需要反复思考和验证的。在发现潜在“真问题”后一定要进行文献检索,在掌握一定知识储备的基础上再次思考和验证,以确定问题的价值。

如何写作?

写作过程要做到三“真”:一是有真见解,要用“批判性思维”去审视学界或实务中对某一法律认知和观点,对问题的研究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观点;二是做真论证,研究方法只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并非都要穷尽。要围绕“真问题”选择恰当的研究方法,展开严密的逻辑论证,呈现科学的结构体系;三是得真结论,在科学分析和论证下,对某一法律问题能够得出客观、全面、合理的结论,能够真正解决实践中的难题,这样的论文才有意义。值得一提的是,好的论文离不开反复思考、打磨和修改,也许我们最初基于粗浅的认知而得出结论会因后续的理论跟进而发生变化或得以完善。正如科特维尔曾说:“做经验研究是一项永远不会完成的事业。”

总之,我们要重视论文写作路上的点滴积累,“日拱一卒,功不唐捐”,坚信良好的写作过程结果也自然水到渠成!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