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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谨慎的法律实践多一分尊重
作者:苏航  发布时间:2023-09-11 13:42:18 打印 字号: | |


舆论场上总是不缺乏社会热点事件,这些事件最终也都由法律定分止争。在越来越多的舆论焦点中,公众正以更加迫切的心态期待着拉近事件与结果之间的距离。毫无疑问,希望正义“立等可取”是积极正面的心理取向。


从个案进程来看,人们冀望“法律及时画下休止符”的心态,有助于使争议性事件走出泄愤与指责的情绪旋涡,向挖掘原因、预防再犯的理性前景迈进。但也应当看到,尽管法律随治理能力升级回应舆论的节奏更迅捷,但在履行社会功能时必须更加慎重。


在当前的热点事件里,不少争议的发生并非由于事实真伪不明。恰恰相反,由于有着视频、监控等影像资料佐证,“发生了什么”已不是问题的关键。但是,在互动场域的扩展与变迁中,社会观念也在发生改变,行为能否被已有的社会规则容纳及能否保持继续以常规互动模式下的权利义务关系,逐步成为引发争端的中心。


从这个意义上讲,舆论在部分事件中的激愤不一定来源于不当行为对基本社会规则的冒犯,而是由一种无力感驱动的应激反应:人们发现有些事情“离谱”,却无法指出它离的是哪张“谱”。这些事件的面目,就在规则的“边缘暗区”中晦暗不明。规则与社会观念的冲撞,导致规则是否应予适用受到质疑。规则的有无与规则间的冲突,带来了常识无法应对的复杂性。于是,我们又一次将期待投向法律。


问题在于,法律固然具有一定引领作用,但其正当性基础还是对良好社会秩序的确认与维护。法律不乏前瞻性预判,但通常也不会超出理性的预见范围,而更多体现为既有规范逻辑的生发与阐释。


因此,在社会共识尚处于未明状态时,执法活动无法沿用先事实发现、后涵摄评价的方法,在解题时就必然带有“规则创制”色彩。想要给出能够服众的法律结论,就必须在“向后看”与“向前看”的穿梭中反复斟酌,以期在下述问题中取得平衡:个案中的价值公正、新旧规则的体系相融、未来行为的规范效果。在这一研判中,时间也是生产要素,结案并非朝夕可得。无论是提供救济还是施以惩戒,公正与效率的价值难免相互牵扯。如果相信应以如履薄冰之念,收倍道兼进之功,在众说纷纭中,我们就不妨给谨慎的法律实践多留一分尊重。


 
来源:法律与生活杂志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