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去开屏广告APP被指构成不正当竞争,开发者也“官宣”停止更新。消息一出,不少“苦开屏广告久矣”的手机用户,将声讨的矛头对准了发函警告的互联网企业,并将“中枪”的APP捧为“互联网药神”。方寸之地的利益纷争,再次引发了平衡商业经营与用户权益的讨论。
在笔者看来,某APP之所以停更,大概与有较为明确的合法性预期有关。近年来,围绕浏览器等第三方软件提供屏蔽、跳过广告功能是否合法,全国各地已有不少判例。广告展示不仅有利于企业营收,也在客观上为用户以低成本使用网络资源提供着补贴,这已成为广被接受的法律逻辑。从这一角度看,去广告APP本就身处灰色地带,急流勇退自然是合理之举。
但不可忽视的是,当行业置身十字路口时,动辄委之于诉讼不一定能够最大化社会利益。去广告功能是否正当,必须考量企业经营、用户自主、信息安全、数据权利、竞争秩序等若干因素。在涉事软件市场占有率较高的情况下,相关争议已不仅限于私领域,而是进入了公共事务空间。此时,以原被告对席审理为基础的诉讼制度,很难充分吸纳主要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更重要的是,司法判决只能以适法、违法进行二元性评价,不适于在多主体的复杂博弈环境中提供最优策略。与此相对,监管部门曾针对滥用弹窗广告等网络“牛皮癣”开展集中整顿、完善规则供给,决策程序具有利益考量的广泛性,充裕的政策工具箱也使治理更有的放矢。在政府指导下,市场“试错”成本被有效降低。
是非已有定论,但网民们对去广告APP退场的惋惜之情也很值得深思。在可预见的未来,广告收入仍将是很多互联网企业的主要营收来源,是企业“造血能力”的主要体现。在愈发重视营商环境建设的背景下,为企业提供合法商业模式不被“搭便车”的制度框架,是政策支持的应有之义。但是,繁荣市场离不开消费者信心,离不开消费者对商品服务品质的感受与评价。
从使用过程来看,去广告APP需要经历多种调试过程,具有一定使用门槛,但其仍能凭借如此单一的功能风靡一时,这就鲜明地标识出用户“痛点”所在。在更友好的经营条件下,企业经营者不妨以更包容的气度检视自家产品,万万不可滋生傲气。当然,优化开屏广告可能就是对“真金白银”说不,在彼此钳制、相互“锁定”的竞争关系中,很难苛责某一企业率先发力,需要监管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通盘考虑。无论如何,去广告APP的“倒掉”,也许反而吹响了使广告展示更合理的号角。不管在哪一领域,市场的法治辩证法从不改变:合法经营不会是用户体验的绊脚石,用户自主也不会是行业发展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