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官风采 > 法官出镜

守护花季 案件审结并不是终点

  发布时间:2024-10-08 18:59:03 打印 字号: | |

六一开放日秦硕与小朋友们


2013年,作为当时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的审判长,她第一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2017年,在审理“名师家教”强奸、猥亵案时,她作出北京首例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判决;2019年,她又审理北京市首例校外“咸猪手”入刑案……

她是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秦硕。已经从事少年审判工作12年的她,审理了1300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等案件。

在她看来,一名真正负责任的少年法庭法官,需要融入到孩子们的生活当中,变成其生活的一部分,才能够真正理解他们的需求,真正帮助他们。

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庭长秦硕从事少年审判12年,审理过千余起涉少案件,其中不乏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案件,至今无一错案。此外,秦硕更带领海淀法院少年法庭首创了“首审责任制”“预防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X’计划”“‘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等多项特色审判工作机制,成为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先行者。而她本人也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首都最美巾帼奋斗者、北京市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12年少年庭法官审理1300多起未成年人案件

2001年,秦硕从北京联大文理学院毕业,以一名刑庭法官的身份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她的学习能力很强,对很多案子有自己的审理思路,很快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做到得心应手。

2012年,因为工作需要,秦硕被调配到了海淀法院少年法庭。

作为少年庭法官,需要融入到孩子们的生活当中,变成其生活的一部分,才能够真正理解他们的需求,真正帮助他们。抱着这样的理念,她12年间审理了1300多起未成年人案件。

2013年,作为当时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的审判长,秦硕第一次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2017年,在审理“名师家教”强奸、猥亵案时,秦硕作出北京首例对性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判决;2019年,她又审理北京市首例校外“咸猪手”入刑案……

秦硕说,在少年法庭审理的刑事案件中,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居多;在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敲诈勒索等各类罪名中,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占比最大,这类案件给未成年人造成的身心伤害也最为严重。202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当天,秦硕就审结了全国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那个案件的被害人是一个年仅10岁的小女孩。”秦硕说,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某学校外聘指导教师期间,利用“一对一”单独授课的机会,多次猥亵该女童。2022年3月,经被害女童家人报案,王某某被抓获归案。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某作为学校聘用的教学辅助人员,在为学生授课期间,多次故意对不满14周岁的女童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惩处。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未来和希望,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参与教育教学的从业人员,应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秦硕说,王某某案发时系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专业教职人员,本应坚持师德为上、知荣明耻、严于律己、教书育人,而其在教学过程中,多次猥亵不满14周岁的女童,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破坏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同时,伤害了整体教师队伍在社会中的美好形象,应依法从严惩治。


童年缺乏正确引导让被害者演变成加害者

秦硕介绍了另一起她曾经审理过的性侵害男童的案件。被告人李某曾经是一名正规学校的主课老师,曾因性侵害学生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由于被取消了教师资格,无法再进入正规学校,于是他应聘到了一所教育培训机构。

“在工作期间,由于教学水平比较好,李某获得了不少家长的认可和信赖。一些家长急于追求补习效果,完全忽视了孩子的人身安全。这就给伸向孩子的黑手创造了可乘之机!”秦硕说,当时有一名家长,为了让孩子学习更进一步,就单独把儿子送到李某家中补习,周末两天甚至留宿在李某家中。期间,李某对这名男童实施了性侵。

秦硕回忆,站在被告席上的李某外表斯文、身形瘦高,如果站在讲台上,他很符合一个好老师的形象。庭审中,李某认可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和罪名,并坦言知道这样做是错误的,但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才会再次犯罪。

在法庭调查中,秦硕详细讯问了李某。一再追问下,被告人终于说出了隐藏近20年的“秘密”——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曾遭遇过自己老师以同样的犯罪行为侵害,那一次遭遇改变了他的人生。

“李某告诉我,他也尝试过寻找女友、谈婚论嫁,但就是做不到。每天和孩子们接触,他已极力控制自己,直到家长主动把孩子送到他家,他就真的控制不住了。”秦硕说,李某父亲对他的教育手段十分强硬,这也让李某不敢将这件事讲给家人,一直埋藏在心底。直至第二次犯罪,其父母才从法庭上得知儿子童年遭受性侵的事。

“李某从一个被害人演变到一个加害者,这是可悲的。原本他应该有很好的事业,有正常的人生。但就因为在成长过程中,从没有人告诉过他如何保护好自己,如何正确面对伤害后果,导致他不会识别风险,一旦遇到危险不能自救。”秦硕说,总结审判实践看,这是家长缺乏必要的家庭教育、学校法治教育不到位、社会力量未能及时介入支持等多方因素叠加导致的。

北京市高院今年5月发布的一则统计显示,性侵害已经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最突出的犯罪问题,近七成案件为熟人作案。

秦硕说,对于这起案件的被害人来讲,他的父母如同许多人一样,认为他是个男孩,还这么小,不可能被性侵害,从而对熟人放松了警惕。


法治课不能只给孩子上用案例教会家长辨别风险

秦硕说,少年法官看到的都是真实发生在孩子身上的危险与风险,这些伤害本不应该发生,所以预防工作非常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方位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确立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六大方面: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这些保护措施每一环都至关重要,而她所做的,便是尽力将未成年人保护形成闭环,要给家长、老师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者做好普法工作。

秦硕有一套关于普法的教案,其中一则案例,是她一定要讲给老师和家长的。

9岁的小女孩在学校参加课后舞蹈兴趣班,因为下腰的动作没有控制好,一个屁墩儿坐在了地上。貌似只是个小小的失误,但因脊髓受损,又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导致腰椎以下终生瘫痪。之后鉴定确认孩子的伤情为一级伤残。

“小女孩躺在床上,除了胳膊以外,全身都不能动。”秦硕说,专家诊断认为,孩子因为瘫痪,不仅会大小便失禁、肌肉萎缩、骨质疏松,就连生长发育也会出现严重的问题。当孩子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自己,自信地说“我一定会好起来的,我想回学校上学”时,秦硕内心有说不出的痛。

在审理过程中,秦硕找到了专业的儿科医生、舞蹈院校的教授、鉴定机构的专家等相关领域的人员,详细了解“下腰瘫”的致病因及康复效果、儿童身体发育特点、舞蹈培训和考级的内容与训练步骤等等。

经过向专业院校的专家请教,秦硕得到的答案是,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不是要在未来从事专业的舞蹈工作,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要进行类似下腰的专业动作训练。虽然学校在收到判决后迅速支付了赔偿款,但一个孩子的人生却因成年人的无知与疏忽戛然停止。

“这个案例让我坚定了法治课不能只给孩子上!健康成长是需要守护的,而守护人需要有识别风险和危险的能力。‘下腰瘫’是我在家长法治课堂必讲的案例,我看到过失去未来的孩子和她几近崩溃的家庭,后悔、悲愤、忏悔都没有用。为了让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我有责任让更多的家长了解潜藏的危险。”秦硕说。


人 物 对 话

尽早在孩子心中划定一条“红线”

北青报:您觉得,少年审判与成年人审判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秦硕:是理念的不同,少年审判关注的不是一个行为或者一件事,而是一个人。这个人是非常特殊的,他是在成长过程中出现了偏差行为或是遇到成长问题的一类人。他们跟成年人不一样,缺乏对行为后果的认知,对于法律往往没有概念,对很多事也是懵懂的。少年法官只有去了解一个孩子的行为成因,才能够真正处理涉未成年人的案件。

另外,从这么多年的一线审判工作经验来看,少年法官要帮助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还包括他的家庭,有时可能涉及多层关系。孩子就像一个小喇叭,我们听到他的呼救,必须找到那个发声的人,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北青报:您觉得涉未成年人犯罪,不论其是被害人还是被告人,有哪些方面是家长们经常忽视的?

秦硕:从近些年未成年人成长的问题和情况看,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生活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摄取知识和娱乐休闲的重要信息来源。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发布的《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了97.2%。

我们常说给孩子玩手机“要打开青少年模式”“要游戏实名”,就是为了控制孩子的游戏时间以及屏蔽掉一些不良信息。但有些家长却忽略了这些要求,为了让孩子“安静”一会儿,就将手机交予孩子,甚至会提供自己的身份让孩子上网。

现在很多孩子都有“网友”,有时会误将网络行为带入现实交往中。而网线那一端的人是否存在恶意,孩子是不能分辨的,此时未成年人极有可能成为不法侵害的对象;或因混淆现实与虚拟网络社交,被诱导听从对方的言论或引导,触犯法律。

另外,我们发现家长和学校之间相互配合是非常重要的,要分工协作建立孩子的规则意识。在不少案例中,未成年人出现偏差行为后,都会说“没人告诉我不能这么做”,这就说明在成长过程中有责任的大人没有做好保护工作。保护不仅仅是衣食住行、不受伤害,还有很重要的是教会孩子如何成为品行良好、积极向上的人。所以,一定要尽早在孩子心里划定出一条“红线”,让他们对法律言有所畏、心有所敬、行有所止,这何尝不是一种保护?


新 闻 内 存

预防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X计划”

30余年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审理未成年人案件近3万件。

2022年以《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为契机,海淀法院升级建立“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发挥法院案件资源和辖区教育资源多重优势,聚合法院、妇联、教委、社工多方力量,开展涉案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辖区普适化家庭教育课堂等特色工作,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效能倍增。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实施后,为更有针对性地解决校园事件,海淀法院升级创建“预防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X计划’”,“X”即为不特定对象、不拘泥形式,直击问题,追踪式帮扶,更加突出早期发现、及时教育、有效保护。该机制实施以来已审理相关案件10余件,涉及50余名未成年人,对欺凌者予以惩罚的同时加强跟踪帮教,无一人再次实施触法行为;经法院调解、判决,被欺凌者的损失全部获得赔偿。法治副校长提前介入校园突发事件,将20余起学生伤害事件成功化解于诉讼之外。

来源:北京青年报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范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