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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丨10%奖励!

  发布时间:2024-11-19 18:42:15 打印 字号: |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京0108执18201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

(2024)京0108执18201号


执行依据:

(2023)京0108民初5646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

王宇,男,1991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双泉乡石龙村01组,身份证号:23118219910815****

执行标的总额:

77733元本金及利息


未执行标的额

77733元本金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的,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给予被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或直接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三层海淀法院执行局


举报联系电话:

18611018232

联系人:宋法官

责任编辑:范静